阴燃是什么的燃烧特点(阴燃起火的特征有)

文章目录

阴燃是什么的燃烧特点由本站整理编辑,为你带来全面的阴燃起火的特征有内容阅读。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

阴燃是什么的燃烧特点

阴燃是固体燃烧特点。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现象称为阴燃,很多固体物质,如纸张、锯末、纤维织物、纤维素板、胶乳橡胶以及某些多孔热固性塑料等,都有可能发生阴燃,特别是当它们堆积起来的时候。根据各类可燃固体的燃烧方式和燃烧特眭,固体燃烧的形式大致可分为5种: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阴燃是什么的燃烧特点#阴燃起火的特征有

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现象称为阴燃。很多固体物质,如纸张、锯末、纤维织物、纤维素板、胶乳橡胶以及某些多孔热固性塑料等,都有可能发生阴燃,特别是当它们堆积起来的时候。

阴燃起火的特征有

法律分析:想要弄明白如何认定烟头引起火灾,就要先搞清楚香烟的燃烧特性、阴燃起火的起火特征和认定烟蒂等无焰火源起火原因依据这三个概念: 一、香烟的燃烧特性: (一)烟头的燃烧温度 燃着的香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300℃,其燃烧的中心部位为700~800℃。 (二)香烟的阴燃性 (三)燃着的香烟易引燃疏松纤维物质 (四)烟头引燃时间一般较长 二、阴燃起火的起火特征: (一)火灾现场烟熏痕迹明显; (二)起火点处炭化明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阴燃变成火灾要多久

起火最多半个小时,火灾一个半小时左右

爆燃和闪燃的区别

1. 闪燃

指可燃性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的浓度,或者可燃性固体加热到一定温度后,遇明火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

2. 闪爆

通常指易燃易爆气体(通常是易燃液体挥发),在一个空气不流通相对封闭的空间内,聚集到一定浓度后,一旦遇到明火或电火花就会立刻爆燃,发生爆炸反应,气体的体积在瞬间膨胀到较大的比例。

3.爆燃

爆燃通常指“爆炸性燃烧”,属于“爆引起燃”,即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火焰波以亚音速传播的燃烧过程,往往发生时间突然,会在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火球、蘑菇云等现象,爆燃时产生的温度极高。

4. 燃爆

燃爆通常指“燃烧性爆炸”。属于“燃引起爆”,通常是可燃液体先着火燃烧,其可燃蒸汽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后,由于存在点火源(已经在燃烧),从而发生爆炸。也就是先燃烧,在燃烧过程中发生爆炸。也可以因为燃烧再引发周围爆炸性物质(气体、液体或固体)发生爆炸。

危化行业安全生产过程中在多场景都容易造成不同程度的爆炸伤害可能性,运用科学信息化监管手段,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关于阴燃是什么的燃烧特点的相关知识,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ijuhuaxiaohua.com/danji/175586/